贵州建立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 2017年正式实施 |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日 |
12月1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从2017年起,贵州正式实施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 据了解,生均财政拨款经费是指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给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资金和中央资金)。 该项制度覆盖所有独立设置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院校附属中专班。 《意见》指出,2016年贵州建立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2017年正式实施。此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工资改革和办学成本等因素,适时对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从2017年起,贵州省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补助标准平均水平不低于6000元/生·年,各市(州)、县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和办学成本等因素,自行制定所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2019年,各市(州)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应不低于5000元/生·年,2020年,各县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应不低于5000元/生·年。 对在校学生人数较少,按生均标准测算低于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的学校,原则上可给予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维持现有经费保障方式,2020年后按生均标准安排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