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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烟

2014年02月16日 15:01:45 来源:陕西日报 访问量:571
     吸烟有害健康,校园内吸烟,不利于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近日教育部出台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全面禁烟。

    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室。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吸烟区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烟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
编辑:何昕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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